来自吉打、槟州及雪州24个非政府组织反对一家私人公司提出在浮罗交怡巴东玛西腊“防波堤”处地段进行面积800公顷的填海计划。
大马自然之友(SAM)主席米娜诗在文告中指出,所有涉及与填海计划有关的申请都不应该被批准,因为还未通过法律程序。
她说,在1976年城市与乡区规划法令第20B条文下,任何一项填海计划都必须向国家实体规划理事会(MPFN)寻求建议,比如应事先准备发展建议、社会影响评估报告,以及其他相关报告。
“有关报告也包含环境影响评估,必须获得公众的参与及环境局批准,因为大型项目肯定会对环境带来重大的负面影响”。
吉打州务大臣莫哈末沙努西早前曾指出,州政府同意一家本地集团,在浮罗交怡进行投资额达400亿令吉的综合旅游及多项高档次设施的发展项目,预计可在15年至20年完成。
有关项目是由Widad Business Group发展,占地1979英亩,其中90%必须进行填海。
此外,米娜诗说,该项目还需要考虑到各种问题,包括气候变化、对海洋生态系统的影响、渔业以及浮罗交怡周边地区沿海渔民面临的社会经济影响。
她说,不仅如此,对吉州经济及财务的影响,也理应给予关注,因为在疫情肆虐下,旅游业面对严重打击。
她补充,大家必须从其他国家(例如西亚)失败的填海计划中吸取教训。
她也说,若未遵守法律程序及没有公众参与的情况下,批准填海计划,那此举动可被视为滥用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