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来西亚人权委员会指出,去年死于文冬警局的扣留犯死因为多发性钝器创伤脑膜炎,同时已经鉴定曾经殴打死者的警员及其他嫌犯。
一名30岁印裔男子杰斯特斯凯文在去年4月2日因涉嫌偷窃,在刑事法典397条文下被捕。
值勤警员是在4月5日凌晨12点50分,发现杰斯特斯呼吸困难,随即联络救护车前来施救,在救护车刚抵达扣留所时,杰斯特斯已逝世。
人权委员会成员杰勒今天在一场线上记者会上说,委员会调查结果显示,解剖报告显示,死者是死于多发性钝器创伤脑膜炎及心肌病(Cardiomyopathy)和肝脂肪变性(Liver Steatosis)。
他说,负责解剖的医生证实,死者也出现骨折,而其他在扣留所内的嫌犯以及闭路电视显示,死者曾以被单包裹后遭警局内其他嫌犯及警员殴打。
“委员会已经鉴定在文冬警局扣留所殴打死者的警员及嫌犯,并认为必须向所有殴打及导致死者死亡的凶手采取法律制裁。”
委员会也建议向疏忽职守的扣留所的管理层及成员采取行动,因为在死者已经显示身体欠佳的状况及企图自杀后,依然没有将死者送往治疗。
他说,文冬警局警员没有及时将死者送往诊所及医院,这是因为死者在扣留所期间一再制造噪音、自言自语、爬墙与跳跃,甚至尝试自杀。
“种种行为显示死者的精神状况已经不稳定,应该送往治疗,然而警局却继续扣留他,导致他在扣留所内被其他嫌犯殴打,也没有采取行动拯救其他嫌犯。”
“甚至尚有警员提出若死者吵闹,其他嫌犯可殴打他的要求。”
调查也显示,有警员在扣留所内抽电子烟,也为其他嫌犯,包括殴打死者的嫌犯提供香烟,相信这是一项作为“照顾”死者的费用。
委员会认为,应该向为嫌犯提供香烟以及在扣留所内抽烟的警员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