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南虐狗案华裔男嫌犯原定今早被带上北海法庭面控,惟嫌犯因涉及交通意外受伤缺庭,亦无委派代表出庭,法庭批准兽医局申请发出逮捕令,要嫌犯在2月4日到法庭面控。
男嫌犯原本于周一上午9时被控上北海法庭。鉴于嫌犯发生交通意外事故,临时申请病假没出庭,同时也没委派代表出席,因此,主控官罗兹曼副检察司向法官诺艾尼申请择日提控日期,并向涉案者发出逮捕令。
被虐的狗年龄只有6个月,是白色本地配种的母狗,今早也被兽医局带到法庭外。
这起虐狗事件是于去年3月16日早上11时25分在威南高渊发生,当时涉案的狗主在一民宅后遛狗,用手殴打的行为被公众发现后,向兽医局作出举报。
据兽医局官员透露,该局接获投报后,展开调查,并带走被虐的狗只及起获一条狗链。
涉案狗主的行为已经抵触2015年动物福利法令29(1)条文,罪成被判罚款不少于2万令吉及不超过1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