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庭法官拿督斯里玛莉亚娜裁决,证券委员会对涉及一个马来西亚发展有限公司(1MDB)相关违规行为的德勤(Deloitte),罚款220万令吉是妥当的决定。
玛莉亚娜今天(24日)在审讯时指出,证券委会已履行作为资本市场监管机构的职责,对于相关法律条文的诠释也是正确的;反之,申请人无法说明,答辩人所作决定或制定的罚款数额不合理,因而驳回德勤挑战证券委会决定的司法复核申请。
“上述决定在法律上不存在任何缺陷,而申请人的挑战理由不足以挑起任何缺陷,无法让法庭考虑批准进行司法复核,因此法庭决定驳回申请,申请人须支付2万令吉堂费。”
德勤的代表律师是拿督马力,证券委会的律师则是布兰登纳文。
马力稍后在庭外告诉记者,他将与当事人商议是否就高庭的裁决提出上诉。
德勤被指在2014年为1MDB子公司大马城私人有限公司发行24亿令吉的回教债券,涉及4项违规行为,因而遭证券委会罚款220万令吉。
德勤在2015年3月31日至2016年期间是大马城公司和一马发展产业有限公司(1MDBRE)的法定审计公司。
2019年11月14日,德勤向证券委会申请重新检讨罚款遭驳回后,入禀高庭提出司法复核,挑战证券委会的决定。
2019年11月25日,法官玛莉亚娜同意德勤继续提出司法复核申请。
德勤申请撤销证券委会于2019年8月19日维持于2019年1月30日对德勤罚款220万令吉的审查决定。
该公司也要求法庭发出移审令(perintah certiorari),撤销证券委会的审查决定,并要求退还220万令吉已缴交的罚款,以及法庭认为合适的庭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