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法出示身份证件,2名印尼籍男子先是企图突围逃跑,惟遭警员成功截停后,复企图行贿,惟被正义警员逮捕延扣14天助查。
雪兰莪州鹅唛警区主任阿里菲助理总監指出,2名印尼籍嫌犯年龄分别是39岁及50岁,目前在反贪污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17(b)条文(企图行贿)及1957/63年移民局法令第6(1)(c)条文(无证件或非法证件入境或逗留)下被扣留,接受调查。
他指出,一组巡逻车警员是于周六(12日),早上7时35分在吉隆坡往万挠方向第14公里处路段,发现共乘一辆摩托车的2名男子形迹可疑。
“当警员趨近该辆摩托车时,骑士突然加速,朝万挠方向潜逃,警员随后紧追,终于在第15公里处成功将嫌犯截下。”
阿里菲指出,当警员指示对方出示身份证件时,对方2人表明没有证件无法出示。
“就在警员进行进一步检查时,2名嫌犯突然取出一笔钱企图行贿执勤警员,不过,警员拒绝并警告嫌犯收回该笔钱。”
“但是2名嫌犯坚持行贿,他们甚至将钱丢进巡逻警车内,在场警员因而以企图行贿及无法出示身份证件罪名,将2名嫌犯扣捕。”
他说,警方在逮捕行动中也扣查170令吉现款为证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