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接受访问呼吁外国制裁香港,因欺诈罪正还押荔枝角收押所的壹传媒黎智英,被加控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周六上午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
官司缠身的壹传媒黎智英与其2名儿子及壹传媒多名高层等共10人,分别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串谋欺诈或煽动意图罪,今年8月被警方国家安全处拘捕。警方本月2日正式落案控告黎智英、壹传媒集团营运总裁兼时任财务总裁周达权及行政总监黄伟强欺诈罪,指他们违反地契使用价值5亿1600万港元将军澳工业邨的地段,并隐瞒香港科技园公司,令与黎智英相关的公司获得租金利益近2000万港元。
案件上周四在西九龙法院提堂,港区国安法指定法官总裁判官苏惠德经考虑后,下令将黎智英还押惩教署看管,周获准以现金和人事共40万港元保释,黄则准以现金10万港元保释,案件押后至明年4月16日再讯。
壹传媒黎智英被加控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成为本港首个被控此罪的人士,根据《港区国安法》第55条,若案件涉及3项情况,包括案件涉及外国势力介入,港府管辖确有困难等,港府就可提出由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公署对有关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案件行使管辖权,或可交中国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