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对党国会议员以霹雳州议会为例,要求下议院议长拿督阿兹哈提前处理对首相丹斯里慕尤丁的不信任动议,唯议长表示无此权力,除非获得部长的指示。
阿兹哈解释,根据西敏寺议会惯例,议长没有权限让信任或不信任动议,率先在国会提呈。
行动党日落洞国会议员雷尔今日(8日)在国会下议院进入《2021年财政预算案》委员会阶段辩论环节之前,提及霹雳州议会不信任动议,并建议议长将对首相的不信任动议移前到议程的第一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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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也说,包括执政党后座议员话望生国会议员东姑拉沙里在内,已有16名国会议员提呈了相关动议。
不过,议长以英国国会在2018年对时任首相特丽莎梅所提呈的不信任动议为例说,英国国会议长当时被质疑不将不信任动议提前到第一项的做法。
“英国国会议长当时说,他尚未获得任何指示,要政府率先让该动议提呈,这就是我们沿用的西敏寺议会惯例,议长根本没有此权限。”
“我不明白为何很多国会议员、学者、律师,甚至是前总检察长都说我有权限,我没有此权限。”
他强调,本身所做的任何决定并非随心所欲,而是在经过深入研究后才做决定,并指若有议员有意详细了解,他愿意分享其研究成果。
不过,雷尔认为我国不受到西敏寺传统和英国国会做法的限制,并指议长应以大无畏的态度处理这项动议。
行动党华都牙也国会议员西华古玛也询问议长提前处理对首相的不信任动议是源自哪里的指示时?议长回答:“部长啦!”
西华古玛遂说:“若要等部长,恐怕到了世界末日也不会看到这项动议在国会提呈。”
阿兹哈:按程序执行
阿兹哈强调,这是程序,他也只能执行。
他说,首相不信任动议的课题已经延烧4个月的时间,并呼吁议员停止再炒作“议长有权将动议提前”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