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3日讯)一夜店涉及娱乐执照逾期营业于今被控上庭,该店负责人认罪后,被判罚款3千500令吉。
现年34岁负责人于今上庭面控,被控于今年11月28日晚上9时49分,在新珠安市集一带被发现无法出示有效的营业执照,此举被控抵触2000年娱乐条例第5(1)条文。
在该条文下,抵触者可被判处罚款不超过2万令吉,或坐牢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她在认罪后,被判罚款3千500令吉或以监禁2个月替代,而被告选择还钱了事。
根据案情指出,当晚执法人员前往该处时,发现该店内的音量非常大声,并且在走进店内临检时,也发现店里聚集50名客人,且都违反标准作业程序。
当时,店内有些人看见警察的到来,试图逃离现场,于是警方召来其他同事前来协助。
由于该店负责人无法向警方展示有效的营业准证,警方经过调查后,诗巫市议会证实被告是该店的持有人,并且该店的娱乐执照已经于2020年3月31日到期。
砂拉越灾难委员会已宣布,所有娱乐场所于10月28日起暂时停止营业,然而该夜店却违令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