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市1日讯)1名51岁本地籍无业男子因涉及破坏他人物品被警方以触犯《刑法》第22章第426条破坏他人物品被逮捕。
警方接获投报称,受害者在上个月(11月)14日上午时分把车子停泊在巴沃大厦附近,但在下午时分却被友人告知他的汽车的左前门已损坏。警方通过闭路电视调查发现,一个身份不明的人踢了车门,并用排水口盖猛击了车门,损坏了受害者的车。
该事件还在社交媒体网站上广泛流传,警方最终成功将嫌犯逮捕并拘留警局,以便进一步调查。
但在同月25日,警方再次接获另一投报,斯市Tamu Kianggeh地区发生了几名受害者的汽车被损坏的事件。事件也轰动了社交媒体圈,警方成功于同月28日逮捕同一个嫌犯。
该犯罪嫌犯于11月30日在斯市法院受审,并根据《刑法》第22章第426条(犯有损坏货物罪)被起诉。
法院指示被告到斯市政府医院精神病科接受心理健康检查,于12月7日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