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已于今年9月成立一个由宪法专家、高教领域专才、大学最高管理层代表、学会代表、非政府组织及学生代表组成的改善大专法令工作委员会,全面检讨及改善1971年大专与大专院校法令。
诺莱妮是于周四透过国会答复安顺国会议员倪可敏询问该部是否准备废除1971年大专与大专院校法令时,如是表示。
她说,大专法令是于1971年4月30日在宪报上颁布,该法令用以成立和管理国内的公立大学和学院。
“除了处理和大专生相关的事务外,任何大专职员和大专院校管理相关的事务也被概括在该法令内,如董事局的权力、大学的权力及大学的规则
等。”
她说,这项法令自颁布以来已作出多达7次的修正,包括最近的2012年和2019年的修正,赋予大专生在校园内或校园外参与政治活动的自由,以改善这项法令。
她指出,2012年的修正让大专生可以参与校园外的政治活动,2019年的修正则是赋予大专生参与校内的政治活动,这两项修正可被视为对学生在校内的参政具有显著性的意义。
她表示,高教部尚在根据需要来改善大专法令。
“部门们所采取的任何行动旨在栽培具有活力、对国家课题保持敏感及关心的大学生,以冀成为国家未来领导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