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内政部长徐国勇周三重申,触发港府修订《逃犯条例》的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是否赴台主动权在其本人,“他要来就快来”。
台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周三审查政府总预算时,多名立委提及陈同佳何时赴台自首一事。徐国勇对此表示,陈同佳已委托台湾律师处替其辩护,律师亦已跟士林地检署及司法警察机关陈报和接洽。
他也强调,通缉犯不能以个人游形式赴台,必须透过政府单一窗口办理。
徐国勇又称,台湾提供单一窗口早就向香港政府提过,再加上媒体报道,陈同佳应该知悉。因此,陈同佳甚么时候来,主动权不在台湾,又表示“要来就快来”。
台法务部长蔡清祥周三指出,陈同佳案由士林地检署在处理,检方已收到陈同佳委任的3名律师的陈报状,并交由承办检察官处理。
依士林地检署说法,陈报状内容指,陈同佳有意愿赴台接受刑事审判并已委任律师辩护。蔡清祥重申,陈同佳是一个通缉犯,台方会依法处理,至于有关司法互助之部分,台方呼吁港方持共同打击犯罪的精神提供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