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弟逃离福利中心案;警方经过9天调查后,终于寻回这对姐弟,揭发他们是被相识的人,在未经院方同意下,带到另一间福利中心“照顾”。
鹅唛警区主任阿里菲助理总监发表声明,周三(7日)傍晚6时,这对姐弟被发现在位于他们失踪地点的10公里处被,警方便把他们送到医院接受检查,日后才交给福利局安排。
初步调查,他们并非从有关福利中心逃走,而是遭两名男子带到鹅唛路11英里的另一间福利中心。
不过,有关姐姐留下的字条内容,的确是她撰写的。
周四傍晚5时,这两名33与34岁巫裔疑犯被拘留,警方查悉,其中一人与有关儿童相识。
他们在2001年儿童法令第57条文(非法移交或协助儿童逃离安全地点或批护中心)下接受调查,并于周五被延长拘留。
两姐弟是法蒂玛阿莎拉(Fatimah Azzahrah Bte Abdullah)与阿当丹尼尔(Adam Daniel Bin Abdullah),他们在出庭等待由其他宿舍照顾的裁决的前两天,即9月29日上午9时,离开原本寄宿在鹅唛花园的一间儿童福利中心。
女童留下字条,解释因不满将被安排离开该中心而离开,虽然另一间新的宿舍对这名学生而言是比较适合,但他们想要需要待在该中心期间获得的关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