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碑警区主任再鲁助理警监周二表示,录下周一下午新街场大道抢劫事件,并上传片段到社交媒体的人士,为一名电子传召车司机。
他指出,证人只录下有关事件再上传社交媒体,并未向警方投报。
他说,来自十五碑警察总部的刑事调查组已就事件成功向8名证人录取了口供。
他指出,进一步调查也发现,嫌犯所使用的2辆轿车为复制车或假车牌,而警方经向原有车主核实。
他是在一篇文告中,如是表示。
他说,事件造成的损失估计约有现金6万7000令吉、300万令吉金饰品,以及烧毁的价值7万令吉货卡。
他呼吁民众,若看到有任何罪案发生应直接通知警方,以便警方可以迅速采取行动。若只上传事件到社交媒体,仅将会让罪犯有机会逃脱,或发生意料外的更严重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