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港四人帮」之首、壹传媒集团创办人黎智英(肥黎)一直与外部势力勾结,公然支持反中乱港势力,自去年修例风波以来,更带头参加及煽动市民参加非法游行,借旗下《苹果日报》乞求美国「制裁」香港等,滔滔罪行已是千夫所指、众人唾弃。
黎智英半年来已经被警方三次上门拘捕,香港文汇报记者近日整理黎智英目前身负的七个已经进入司法程序的案件,共计十项控罪,包括:2017年刑事恐吓《东方日报》记者;去年8月至10月,及今年6月,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非法集结罪和参与非法集结罪;以及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串谋欺诈及发布煽动文字罪。
上述罪行动辄涉及10年以上监禁及无期徒刑。官司缠身的黎智英此前几次申请保释期离港,均被法庭拒绝,反映法庭认为其潜逃风险高,所涉罪行亦严重。在罪证确凿情况下,黎智英「落镬」应是指日可待。 ■文:香港文汇报记者 杜思文 图:资料图片
疑续勾结外力 泵水资助「港独」
◆案件:香港国安法生效后,利用外国账户资助「港独」组织,涉嫌勾结外国势力危害国家安全,另外将军澳工业邨壹传媒厂房违反地契涉串谋欺诈
◆罪名:被控涉嫌勾结外国或者境外势力危害国家安全、串谋欺诈及发布煽动文字
◆案情简介:警方于8月10日,以涉嫌干犯国安法和串谋诈骗等罪名拘捕黎智英三父子、壹传媒四名高层和「我要揽炒」组织的周庭等三名成员等,并搜查壹传媒大楼及检走25箱证物,同日又到黎耀恩开设的「四季常餐」内搜查,检走一批文件和电脑等物品。黎智英当日晚在旺角警署被通宵扣留。
8月11日上午近11时,黎智英再被警方押到西贡白沙湾香港游艇会,登上他旗下的私家游艇搜查,逗留约一小时,其间他被多名警员押解,反手扣上手铐,黎智英律师代表曾到场监察。黎智英的私人户口及涉串谋诈骗的公司户口共被冻结5,000万元资产,并以30万元现金及20万元人事担保保释。
消息指,黎智英等人涉嫌利用本港及外国的账户,以不同金融操作方式向名为「我要揽炒」的组织提供财政支持,有关资金迂回来往于香港和海外,最终交到揽炒团伙手上,其中有一笔款项高达100万港元。警方正深入追查资金的运作方式和是否涉及外国资金。
「我要揽炒」组织成员包括香港成员及潜逃海外被通缉的「港独」分子,香港国安法实施后,「我要揽炒」仍营运组织宣传及参与「要求外国或部分国际组织制裁及封锁香港」,更在网上公然挑战警方行动,扬言会继续利用长期存放在外国银行的资金,组织及支援世界各地的「反击」行动。
◆最新情况:暂获警方保释候查
◆黎智英涉嫌的串谋欺诈罪,亦与壹传媒在将军澳工业邨厂房涉嫌经营独立公司,提供「公司秘书」服务,涉违地契外或以欺诈方式获利有关。
据悉,将军澳工业邨由香港科技园公司负责管理,该公司在审批工业邨用地申请时,订明只可在厂房内进行已批准,或经科技园书面同意的其他运作,亦不可分租予其他人士。
而壹传媒在将军澳工业邨厂房,涉嫌经营至少14间涉及不同业务的独立公司,该批公司董事均为黎智英,其中一间公司为黎耀恩经营的10间食肆及公司提供「公司秘书」服务,包括「四季常餐」。
公然非法集结 保释期续犯法
◆案件:2020年 6月 4日涉公然煽动他人到维多利亚公园非法集会
◆罪名:被控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最新情况:2020年9月15日再讯
◆案情简介:黎智英在保释期间无视警方警告,于6月4日与「支联会」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及秘书蔡耀昌等人,公然煽动他人到铜锣湾维园非法集会,涉嫌违反 《公安条例》。黎智英等13人,分别于6月中旬被票控于6月4日在维园喷水池外,非法煽惑他人在无合理辩解下,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
无视警方通知入禁地
警方表示,曾多次警告,6月4日的公众集会及游行不但会增加市民感染新冠病毒的风险,参与未经批准集结也是违法行为,亦早已向主办方发出「禁止公众集会通知」,警方认为有人公然煽动他人违法,于是展开调查。但「支联会」呼吁市民「遍地开花」自行「悼念」,黎智英一行人当日傍晚还在维园喷水池前手持蜡烛合影,并进行烛光启动仪式,随后亦有市民进入维园范围。
控方指,黎智英等七人在另案保释期间再犯本案,尤其黎智英身系多案,有潜逃诱因,要求法庭附加不准离境等保释条件。但由于本案以传票方式控告,裁判官拒绝控方申请。
根据香港法例第245章 《公安条例》第十七A条规定 ,任何公众集会、公众游行或公众聚集,或其他集会、游行或人众聚集,若属未经批准集结,则任何人在无合法权限或无合理辩解的情况下,明知而参与或继续参与此等未经批准集结,或明知而成为或继续成为此等集结的成员;及任何人在此等公众集会、公众游行或公众聚集,或在其他集会、游行或人众聚集,一如上述般成为未经批准集结后,即属犯罪,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可处监禁5年;经循简易程序定罪,可处第二级罚款及监禁3年。
屡涉煽暴游行 一项可囚五年
◆案件:涉嫌参与2019年 8月 18日港岛维园集会、8月 31日湾仔至金钟的游行、10月1日的游行
◆罪名:被控两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罪(去年8月18日、10月1日)、三项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
◆最新情况:2020年9月18日再讯
◆案情简介:黎智英涉去年8月18日港岛维园集会、8月31日在湾仔至金钟的游行、10月1日国庆游行三案,合共被控两项组织未经批准集结及三项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一经被罪,每罪最高可囚五年,如果最终定罪超过一项,最高更可共囚7年。
去年10月1日「国庆游行」:因应当时社会情况,警方已就该游行发出反对通知书, 但工党李卓人、民主党何俊仁、「社民连」梁国雄及民阵副召集人陈皓桓以所谓「个人名义」,煽动市民参与当日的非法集会和游行。黎智英有份与这些人一同带队游行,最终演变成多区暴乱。
暴徒在全港多区堵路、放火、大肆破坏,暴打无辜市民,更向落单警员发起致命攻击,警员在命悬一线、别无选择的情况下,分别在荃湾、旺角、油麻地和黄大仙合共开6发实弹制止暴徒,其中一名时年18岁的暴徒中弹,他于今年4月因被控暴动罪而上庭时,指自己已基本康复。
去年8月31日「召集十万基督徒为香港罪人祈祷大游行」:由「民阵」主办,警方亦已就该游行发出反对通知书,黎智英当日却到湾仔修顿球场集会,并带头游行至中环遮打花园,并扬言大家不可以被警方搜捕「吓怕」,煽动市民违法的企图明显。
该游行声称从湾仔游行至金钟,但后来演变成「火烧全城」,暴徒在九龙,中环、金钟、湾仔、铜锣湾、北角、尖沙咀、黄大仙等地堵路、纵火、掟汽油弹等,轩尼诗道处处火光熊熊,更引起港铁站内的骚乱。
去年8月18日维园「流水式集会」:由「民阵」主办,黎智英与李柱铭下午约2时半现身铜锣湾,甫到达就走向集会大台,并接受外国媒体访问。至下午3时许,所谓「流水式集会」开始,黎智英充当「总指挥」,与李柱铭、何俊仁拉起直幡,带头经高士威道离开维园,其间更多次要求参与非法游行者「行快啲」、「唔好阻住」等。
最终,该集会演变成瘫痪港岛北交通的非法游行,更有人号召「去中联办打招呼」,当晚部分黑衣人更用镭射枪向政总和驻港解放军总部照射挑衅。
恐吓辱骂记者 「实揾人搞×你」
◆案件:2017年 6月 4日涉在维多利亚公园近音乐亭位置,恐吓《东方日报》一名记者
◆罪名:被控一项刑事恐吓罪
◆最新情况:表面证供成立,押后至8月 28日结案陈词
◆ 案情简介:男事主X在庭上作供指,当晚7时许,他在维园内音乐亭外见到被告,于是取出相机及摄录机拍摄,其间黎智英曾两至三次「怒睥」他,他感到莫名其妙。集会接近尾声时,X再于距离约7米外,拍摄黎智英及旁边的李柱铭,未几见黎智英站起来,便垂低相机休息。但黎智英突然走到他身前,用右手食指指向他,喝骂道「×你老母×」、「实揾人搞×你」、「你唔好咁样影我,我实揾人搞×你」,又声言「我已经影咗你相」。X直言被骂后「呆咗」,更害怕遭黎智英掌掴和推撞。 X在当晚回到公司,11时许到警署报案。
X又说,事后感到惊慌、心理压力好大及焦虑,担心有人会对他不利,并因失眠需要接受心理辅导,接受建议找精神科医生诊治。
控方亦指,X受惊后即日报警求助,其后因此事转任其他职位,并先后三次前往精神科求医,最终确诊适应障碍症并发忧郁情绪。
拍摄到事发经过的另一名《东方日报》记者Y亦作供指,当日活动完结时,他听到黎智英在后方大声说话,看到正在骂他同事X,他随即拍照和短片。
他忆述黎智英曾先后三次以粗口骂X,但忘记确实用语。Y又形容黎智英当时表情有些激动,而且很愤。
认未受挑衅 仍狂言吓人
根据黎智英在2018年8月16日的警诫会面录影显示,黎智英认得X是追踪他多年的记者,并承认曾向X粗言秽语,而当时对方没有对他作出挑衅行为。黎又指案发当日他并不知道对方在拍摄他,只是纯粹因X的出现而指骂他。黎称:「我斯文人,点会谂到真系黑社会嗰啲乜,点会谂到嗰啲嘢,我从来冇搞过人。」
黎智英此前否认一项刑事恐吓罪,获准以现金4,000元保释,但在保释期间不得离开香港。他曾多次向裁判法院和高等法院申请撤销禁止他离港的限制,但都被拒绝。根据 《刑事罪行条例》 第二十四条 ,刑事恐吓罪若循简易程序被定罪可被罚款2,000元及监禁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