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盟政府今天提呈《2020年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IPCC)法案》一读,取代希盟政府原本提呈的《警察独立投诉与行为不检委员会(IPCMC)法案》,并取消原有法案中的惩罚违纪警员的权限。
这项法案也没有赋予这项委员会检控权,除非获得检控官的书面批准。
内政部今天(26日)在国会下议院提呈一读。
法案第4条文阐明,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的智能包括鼓励警队间的廉正、针对促进警队间的廉正而向政府提出劝告及建议、接受有关警员行为不当的投诉,并展开调查。
第5条文也阐明,委员会的权限可以提出改善警队福利及和谐的建议、在提早通知相关局长的情况下巡视警局、警员宿舍、扣留所等地方,并提出所需的建议、接受任何人士对警员的书面投诉并展开调查、收集与书面投诉有关的供词以及向警队委员会(SPP)建议向违纪警员采取的行动。
投诉须以书面提呈
《2020独立警察行为委员会法案》第25(e)阐明,若委员会接获的投诉属于芝麻绿豆小事、刁难、非诚心投报、事发已久、法庭已经裁决或尚在审讯的案件、重复性投报下又没有新元素以及投诉者已经撤回投报的情况下,投诉委员会可建议拒绝有关投诉。
内政部第一副部长拿督斯里依斯迈沙益今天(26日)在下议院提呈上述法案一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