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里24日讯)砂拉越人的砂拉越发起人之一的陈宏祥表示,砂拉越地方政府部亦有必要向砂民清楚解释,砂拉越政府的自主权的权限在哪里?地方议會是否有權利置放注中文名稱的雙語路牌?
《砂法律与联邦法律有无冲突?》
砂拉越人的砂拉越發言人陈宏祥今日針对雙語路牌課題發表以上看法。他説,砂拉越地方政府和地方议會亦对所述事件难辞其咎,有必要向砂人說明,在一个具有华社文化历史地區的路牌增加中文名稱有否抵觸1963/1967年國家語言法令,抑或砂拉越政府有“自主權”,有權决定路牌語文的规范。
有鉴于此,砂拉越政府和地方议會不能繼续做鴕鳥,做西馬政府的应声虫。但凡对砂拉越人民出现偏差法令和政策,就要作出修改甚至废除。
《前议员应该去立法还是毁法?》
前實旦賓區國會議員,也是砂行動黨青草路支部籌備主席陳國彬,他身為一名國會前“立法者”居然知法犯法不遵法,与一群社青团团員擅自贴中文名稱路牌的魯莽不良試范。
國會议員首要职责就是立法,但是,陈國彬卻与行动党社青团团員到古晋老街私自在数个路牌帖上中文路名,这是藐视既有法规,是身為一名前國會议員的“立法”者,目无王法的行徑。
《法治国家反而不尊重法?》
陈宏祥指出,陈國彬比任何平民百姓都要懂得遵法,否则,法治國家制度反而被“立法者”肆無忌憚破坏了。
“如若行动党認為古晉老街是古晉著名旅游景點,吸引國內外游客前來觀光,尤其海唇街有百年历史,見證華社在此地的历史,不認同原有的中文路牌被當局取下后沒了下文,陈國彬首要任务应該到市政局申訴和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