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经济部周二预告“在台湾地区从事商业行为禁止事项项目表”,禁止台湾地区个人或公司代理中国大陆网际网络视听服务(OTT-TV)业者的商业服务。
此法预计9月3日公告实施,届时爱奇艺、腾讯We TV将不能从事会员服务,等同不能在台有营业行为。如果违法,将由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依法开罚。
北京爱奇艺科技曾于2016年到台湾投资设立子公司,但台湾经济部以规划经营的网际网络视听服务(OTT-TV)业务,并不是开放给中国大陆地区人民或公司投资项目给予打回票。其后爱奇艺绕道香港在台由欧锑锑娱乐代理,中国腾讯旗下影音平台WeTV也仿效,透过香港子公司在台湾上架APP招募收费会员。
为防杜爱奇艺、腾讯以迂回方式在台经营,台湾行政院日前跨部会会商,先是由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担任网际网络视听服务的中央目的事业主管机关,经济部再依据“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第35条第2项规定,于周二预告“在台湾地区从事商业行为禁止事项项目表”,禁止台湾地区的人民、法人、其它他机构,代理、经销中国大陆网际网络视听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