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财长兼前槟州首长林冠英于周一早上,在聆听控状内容后,站在被告栏里提高声量回应:“我不认罪!”
轰动全国的林冠英涉贪案,除了采访媒体阵容强大外,今日控辩双方也各派出人马,令人瞩目。
此案今早在北海的槟州反贪会特别法庭进行审理,由法官阿末阿兹哈里承审,主控官3位,分别是阿末阿卡然、莫哈末慕卡再尼法里兹以及法理兹查利拉仁当。
林冠英的代表律师阵容方面有哥宾星、蓝卡巴、雷尔及V.维玛阿兰沙。
在法庭上,林冠英聆听了控状内容后,站在被告栏里,提高声量回应:“我不认罪!”
根据控状显示,被告林冠英(59岁)被指在2011年1月至2017年8月,身为槟首长在光大28楼,滥用职权索贿330万令吉,以让拿督扎鲁阿末的公司,被选为执行槟城三条大道与海底隧道计划,价值63亿4138万3702令吉,抵触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3(1)条文(利用职位取得贿赂罪),也可在第24(1)条文下被定罪。
此条文下罪成者,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另可罚款不少过5倍贿赂金额,或1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出席旁听者包括林冠英夫人周玉清、父亲林吉祥及夫人梁玉治、妹妹林慧英和次子林炜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