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5日讯)人联党署理秘书长薛华东强调,社险机构有为符合资格的会员,提供在年届60岁之前,不幸身患顽疾失去工作能力的终身残疾退休金福利,以及不幸逝世可由死者至亲申请领取终身抚恤金福利。
他在为一名曾在职场服务,而在不久前不幸病逝的单身女士的年迈父亲,协助申请已故女儿的社险终身抚恤金时,吁请社险会员及家属应关注社险给予强大保障。
薛华东表明,本身是在知悉该名女士病逝噩耗,慰问死者的父亲之际,知道死者曾长期在职场服务,后来患顽疾才停掉工作,符合社险(PERKESO)有缴交至少连续24期(2年)以上达致3份2投保条例,死者至亲可申请终身抚恤金。
他指出,由于女死者未婚,按照当局的条例,父母是有资格作出申请终身抚恤金,所以便连同社工陈涛,协助死者的父亲整理必要的文件,由当事人向社险提呈申请。
薛华东重申,自个近年参与非政府组织,同社工们常年在古晋连续办了10多场“社险华语讲座”,特别在华社中提倡社会福利援助及觉醒,取得一定的成效。
他声称,根据社险第二户口为会员提供的保障,只要曾有缴付过由投保日起到索赔(若有)3份1保费,在年届60岁之前,因顽疾(非工作引起)及任何原因死亡事故,都有受保障,惟必须符合当局条例。
“如身遭不幸因顽疾缠身失去工作能力,成功向社险索赔终身残疾退休金会员,在一旦逝世下,至亲的定义,首先是由婚姻注册的另一半及年龄低于21岁的子女可转换成终身抚恤金福利。”
他说,如果死者未婚,没有子女,那父母(如其中1人已不在,由父或母)可作出申请,但此福利保障,往往受到社险会员至亲家属所忽略,因此有必要加以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