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市場大不準兼職 Grab有壟斷市場之勢
(本报美里3日讯)在没有明文的规定但在司机界“家喻户晓”,只要Grab的司机被公司发现兼职其他电子召车公司的话,其司机户口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对付。 这项举动被司机们认为是一种变相的垄断市场,但是司机户口受到对付时,公司将巧立明目,所给的理由千奇百怪,其目的是为了向相关司机做出警告。 当司机欲申请成为Grab司机时,其中一个文件就是须呈交手机的imei编码,任何手机用户自愿呈交imei编码,意谓着授权公司可以在不用通知的情况下进入该手机。只要系统进入手机时,就可以依据司机的手机有没有下载及安装其他电子召车的司机应用程序来断定该司机有没有兼职。 通常Grab司机有兼职其他电子召车公司,都会使用另一台手机,以避开被检举。而在其他电子召车公司的司机要求没有严厉执行这一项。因此被司机们认为这就是一项变相垄断的行为。 去年3月Grab收购优步旗下东南亚业务时,凡是兼职优步的Grab司机开始担心因为公司将得到优步司机资料,进而被开刀,因为当初在司机界里已经有前辈劝告说不要兼职,不然后果自负,幸好未有司机因此而被开刀,也可能Grab本身也担心被冠上垄断市场之嫌而网开一面。 今天,马来西亚竞争委员会(MyCC)建议对电召车公司“Grab Inc及Grab Car”私人有限公司,以及“MyTeksi”私人有限公司罚款8680万令吉,因为它们皆违反了《 2010年竞争法令》。若Grab没有即时纠正,则施加每日1万5000令吉的罚款。这不是第一次發生。 自优步在去年3月份同意将旗下东南亚业务出售给地区性竞争对手Grab,以此换取后者的27.5%股权,就開始面對各國的警告和罰款,新加坡竞争和消费者委员会(CCCS)去年9月对Grab和Uber分别处以1300万新元(约3940万令吉)的罚款,并采取了其他措施来解决垄断问题;菲律宾去年10月也已对两家公司处以1600万比索(约130万令吉)的罚款,因为它们违反了竞争监管机构设定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