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診不戴口罩恐嚇他人 本地男判監3年9個月
(本报斯市26日讯)一名本地男子周六在对三项威胁前线人员和过失的指控自认不讳下,被法院判处三年零九个月的监禁。 代理高级推事官埃尔维苏菲特里亚纳在庭上指出,被告阿兹兰在新冠肺炎对国家和全球来说仍然很陌生的情况下,被告的行为是无视前线人士的生命,并冒着在国内其他人的危险。 被告在事后也没有忏悔,在被测试为阳性后,仍坚持认为自己能自理,不会感染其他人。 被告在庭上认罪三项罪名,分别是第506节中的刑事恐吓,第269节中的过失实施了可能传播感染危害生命的疾病的行为以及第352节中的攻击他人行为。在首次上庭时原本是不认罪。 主控官莱韩娜比拉副检察官在庭上提呈针对A被告调查显示,被告是于2020年2月10日在福利医院恐吓一名护理人员。 被告也在同年4月4日,在得悉自己为确诊病人后没有戴口罩就咳嗽,被告也深知这行为会传染给他人。 被告还于2020年5月3日持小刀口头恐吓卫生部的一名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