穆迪:汶金融管理局 落實國家金融穩定
(本报斯市24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穆迪表示,根据2010年金融管理局的法令有四个主要目标,即实现并确保国内价格稳定、通过发布审慎的金融法规和标准来确保金融体系的稳定性、协助建立和运行有效的支付系统及其监控以及培育和发展可持续和进步的金融领域。 他说,作为金融管理局的成员,我们必须有责任落实最大的协商和营运效率。 拿督穆迪昨天在加东丽坤酒店举行第10届金融管理局的一项研讨会上,如此表示。 他说,在苏丹陛下的领导下,该局一直致力于成为具有卓越、诚信、创新和团队合作等核心价值观的组织。 很明显,回顾过去10年金融管理局的历程,该局已经利用其早期阶段来加强和巩固其基础和运营,该局优先增加其资源,建立良好的管理以提高透明度,同时根据四个关键目标完成职责和责任。 除此之外,金融管理局在确保稳定和支持金融业发展方面发挥关键作用,同时需要推动金融部门的创新和竞争以促进经济增长。有序和稳定的金融部门也将能够吸引外国投资者到汶莱。 “十年前很明显,我们也目睹了金融业格局的重大变化。面对这些变化,金融管理局吸取了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的教训,实行风险监管,积极与金融业合作,共同维护金融稳定。” 他说,该局透过金融情报部门努力维护和保护金融部门的完整性和国家声誉免受金融犯罪威胁。该局充当打击洗黑钱和资助恐怖主义国家,使该局能够支持与相关执法机构和政府机构的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