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辅助工具到底可用不?交长:障友使用没问题
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博士指出,残障人士被允许在过马路时使用微型交通工具——行动辅助工具(PMA)。 他表示,这项新政策将立即生效。 魏家祥是与由上议员拿督拉丝阿迪巴、多个残障人社区组织代表、大马道路交通安全研究院(MIROS)、陆路交通局与警方等开会后,如是指出。 魏家祥也澄清说,他于周二(26日)宣布禁止电动滑板车和轻便摩托车(Moped)上路可能令障友感到混淆。 “因此,周四(28日)有了这场简报,若我们在国会中引入这项法律,我们也无意禁止电动轮椅。” 他还表示,今天的会议也谈及障友所面临的困难。 “在听取了各造讨论和意见后,在场的一位教授解释了障友所面临的困难,因为道路条件不利。” “我们理解,我告诉他们,他们(障友)被允许(使用微型交通工具)过马路。” 魏家祥也保证,新的指示已转达给警方和陆路交通局等执法单位,当局不会对残障人士发出传票。 他强调,允许残障人士使用轮椅过马路,从来都不是问题。然而,他阐明,轮椅不允许与汽车和罗里等其他车辆一起在公路上并行。 “如果有脚车车道,没问题,可在脚车道上使用(轮椅)。但如果在路上,与汽车和罗里等其他车辆并行,那就不行。” 他补充说,如果发生事故,可能会影响其他道路使用者。 拉丝阿迪巴对魏家祥的上述声明表示感激,并敦促障友在道路上使用微型交通工具时始终遵守交通规则。 “部长还向我们保证,残障人士不会因使用微型交通工具而被罚款或阻止。” “我们将继续与交通部讨论障友的福祉。” 同时,魏家祥还宣布,将委任残障人士代表成为道路安全研究院的董事,以便未来的交通事务可考虑到障友的意见。 “他们会在开斋节之后给我这份名单。很高兴有不同的意见,让我们一起找到解决方案。” 魏家祥是于4月26日宣布,随着去年12月17日颁布的2021年道路交通条规(禁止使用微型交通工具),特定的微型交通工具已被禁止在路上行驶。当中被禁止的微型交通工具包括: (i)轻便摩托车(Moped) (ii)特定的微型机动车,例如电动滑板车、引擎滑板车、人力滑板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