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19日讯)斯市法庭明天将对一名39岁本地男子被起诉侵害一名14岁男孩的行为,被告在认罪后将会下判。
被告阿旺固依布拉欣于2019年11月30日在林巴休闲游乐园停车场侵害未成年人的行为。
副检察官昨天向法官表示,在2019年11月30日当天下午5时30分,被告看见受害者在他的学校外面一个人正在等待被父亲接走。
被告主动向受害者提出要求送往其父亲的工作地点,而受害者则同意并进入被告的车子,因为他的印象是被告是由父亲送来和接他去学校的。一路上,被告将汽车停在林巴休闲游乐园的停车场。被告人殴打了受害人,在恐惧中,受害人不愿履行被告的要求。
不久后,被告将受害者送至父亲在林巴的工作地点,受害者立即告诉父亲发生了什么事,并向警方报案。汶莱皇家警察进行调查并逮捕了被告。
根据有关指控,被告最高将会被判5年监禁及鞭打,法官将此案订在本月20日下判。
法官正在对此案考虑适当的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