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29日讯)一名本地男子因试图搭便车并向一名外籍人士进行抢劫,被告被带上法庭接受审讯而俯首认罪。
中级法官将订於7月8日宣判这名35岁被告莫哈末阿兹哈。
副检控官向法官表示,被告在5月29日下午4时30分驾驶自己的车朝向巴拿寡海边。当被告在抵达巴拿寡学校时,看见一名印度男子在巴士站等候,被告同时接近他。
被告问这名印度男子去哪里及并提议载送他到马来奕班5职员宿舍。
这名印度男子同意收费,但是当受害者上车时,他试图坐在车后座,但由于被告的坚持,最终他坐在司机的旁边。
在旅途中,受害人向被告询问车费多少,被告回答说汶莱20元。受害人向被告表示没有汶币20元,并向被告表示要等发薪才有钱给收费。被告随后伸进汽车的抽屉里,拿出一把刀威胁受害者。
被告向受害者表示一定要付有关收费或以受害者的手机作为付款。受害者在下车时,被告拿了手机开车前往一位友人家并将手机售卖汶币30元。
受害者接着在5月30日向警方报案,随后被告被警方给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