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3日讯)一名被告男子因涉嫌偷窥,昨天在汶莱高庭法院原被判坐牢2个月增加到6个月。
副检察官向法庭判决被告默哈末苏莱曼提出上诉的理由是该判决“明显不足”。
首席法官拿督张惠安同意副检察官所提出的上诉,并认为该罪行涉及以性变态为目的的严重侵犯妇女隐私行为,其刑罚必须具有威慑力。
首席法官表示,“公厕必须保证妇女使用安全”,而被告于今年3月28日在法庭认罪被判2个月监禁。
该案件事实表明,在3月26日受害人前往淡武廊邦卡镇土著社区使用女性洗手间。她觉得有人在观察她。当她抬头时,她看到默哈末苏莱曼从隔壁的厕所低头看着她。
受害人在大喊之下,默哈末苏莱曼立刻逃跑。受害人告诉她的朋友们在土著社区的大楼里等着她,而被告人在一大楼后面被拘捕。
警方的报告称默哈末苏莱曼被捕时承认自己进入了受害者旁边的厕所,并为性满足而向她偷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