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联邦直辖区部长拿督斯里东姑安南动怒了!他周三出庭接受其受贿案续审时,因不愿公布自己的资产,而在控方盘问时一度情绪失控,怒火冲冠。
根据《马来邮报》报道,东姑安南的代表律师陈福泉告诉法庭,东姑安南在担任内阁部长期间,曾申报资产,有关记录可证明他并没有受贿200万令吉。
此事,东姑安南申请闭门审讯方式,听审他的资产申报内容;不过,高庭法官莫哈末再尼驳回相关申请,并强调审讯需要在公开透明下进行。因此,东姑安南必须接受控辩双方的盘问。
当控方盘问东姑安南时,他忽然暴怒并申诉自己不愿公开资产的详情。
“我说了我不要公开。我面对的问题是,我的资产有近10亿令吉。”
他担心有人会拿来大做文章,因此他坚持不肯公开他的资产,他不想自己的权益受到剥夺。
随后,审讯暂停片刻,他便怒气冲冲地离开了证人栏。
不久后,续审时,陈福泉便表示仅会有限地询问一些细节,然后便询问有关东姑安南分别在2001年、2006年、2013年及2016年,四次申报资产的详情。
以下是东姑安南4次申报资产的内容:
(一)2001年:出任首相署部长,资产总额达9亿3864万3566令吉16仙。
(二)2006年:出任旅游部长,资产总额达7亿1132万5822令吉。
(三)2013年:出任联邦直辖区部长,资产总额达6亿9177万0649令吉。
(四)2016年:出任联邦直辖区部长,资产总额达7亿8274万8061令吉
【新闻背景】
东姑安南的案件是在2018年12月14日由地庭移交高庭审理,他于2019年1月23日,在莫哈末再尼面前否认有罪。
东姑安南被控身为公职人员即联邦直辖区部长,通过Aset Kayamas有限公司的丰隆回教银行支票,收取蔡景康的200万令吉,这张支票汇入与他有利益关系的Tadmansori控股有限公司联昌银行户头,而且知道Aset Kayamas有限公司与他有公务关系。
东姑安南被指于2016年6月14日在联昌银行白沙罗分行犯下上述罪行,抵触《刑事法典》第165条文,一旦罪成,最高刑罚为监禁2年或罚款,或两者兼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