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美里3日讯)基于鉴定组的检验报告尚未出炉,因手机存有伊斯兰国(IS)恐怖主义刊物照片与讯息的3名男女被告,今早再次被带上法庭申请延扣至4月14日过堂。
据案情指出,来自印尼的3名被告,其中两人为夫妻关系,年龄介与23至32岁,他们是在刑事法典第130JB(1)(a)条文下被展开调查,一旦罪成可被判监7年及罚款。
女被告阿德莉阿娜(26岁)被指控在2019年9月14日下午2时25分于美民公路一园丘办公室,被发现手机里存有伊斯兰国(IS)恐怖主义刊物照片与讯息而被捕。
至于第二被告山迪桑布特拉(23岁)是于去年9月14日下午4时45分同样于美民公路的一园丘员工宿舍,被发现手机里存有伊斯兰国(IS)恐怖主义刊物照片与讯息而被捕。
而第三被告阿旦沙古(32岁)于去年9月14日下午2时25分于美民路正建造泛婆大道工程的工地处,被发现手机里存有伊斯兰国(IS)恐怖主义刊物照片与讯息而被捕。
3名男女被告今早被带上手铐由严阵以待,菏枪实弹及载上面罩的警员,押送上庭申请延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