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诗巫25日讯)一名来自吉隆坡的55岁华裔男子涉及诈骗一名47岁华裔女子高达74万8千550 令吉,于今在庭上面对32条控状不认罪,被喻令以8千令吉及2位本地人保外,并将于3月25日过堂。
被告被指控以燕窝投资计划商机诈骗一名华裔女子多次汇款予他,于2016年7月至11月期间,总共汇款30次,最后两次分别是在2018年2月15日及 3月22日,款项从950令吉至5万5千令吉,前后共32次汇款。
被告此举抵触刑事法典第420条文(诈骗他人交出财产),一旦罪成将面对监禁不少过1年及不超过10年,以及鞭笞与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