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美里4日讯)美里市政局已针对怡和3号路一洛1830土地建新通道至新月大路的合法性展开调查并采取行动,目前已向地主发出通告,勒令有关工程必须停止。
美里市政局今日通过发文告如此的指出。文告中指出,鉴于市政局接获多个针对上述出口的投诉,该局已于今年1月28日派官员前往实地检查,经过调查,有关的工程(新通道)并不符合经已批准的计划。
这实际上对公众造成了安全隐患,也不符合1994年《砂拉越建筑物条例》,已触犯了1994年《砂拉越建筑物条例》第8(1)条文。
因此,美里市政局今发文告向公众宣布市政局已采取行动,并根据上述条例的第10条向地主发布了工程停止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