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否认SRC国际公司前首席执行员聂法依沙,是他与SRC公司的“联系人”。
SRC国际公司前任主席丹斯里依斯米和前董事经理苏博日前供称,聂法依沙是纳吉与SRC公司的“联系人”,董事会成员所做出的决定必须获得纳吉的批准,纳吉是通过聂法依沙下指示。
纳吉本周三在吉隆坡法庭上自辩时强调,这不是财政部长机构的作业模式,SRC公司也不例外。
“在我和聂法依沙有限的会面中,对方告知董事会已作出投资决定,在经过内部深入讨论,以及决策者和外来的顾问团的‘尽职调查’之后。我可以肯定,没有指示董事会,我也没有在任何的财政部长机构,包括SRC公司担任微管理位置。”
他说,当时SRC只是其中一家涉及国家利益项目的财政部长机构之一,他也没有理由要通过聂法依沙对董事会下指示。
“现在明显的是,看来聂法依沙是玩弄着两方。对我来说,聂法依沙说是已经获得董事会决定的,但对董事会,他说是我的指示。”
不过,纳吉说,令他惊讶的是为何SRC董事,包括依斯米,没有直接和我对证此事,只是一致地接收聂法依沙所说的。
“此事关乎公司资金,依斯米是一名在管理官联公司上,拥有丰富经验的企业家。不过,对方供证所提及的聂法依沙对董事会下指示一事,我从不曾被过问。”
拥“委任和开除”任何董事权力 纳吉:不合理指控
纳吉认为,指控他在SRC公司拥有“委任和开除”任何董事的权力,而得以掌控董事会掌权的指控,非常不合理。
他说,委任和开除任何董事,是公司持股人的普遍权力。据他了解,根据企业管理原则,这不会转移董事们的法律义务和法定职责,而是为了公司利益。
纳吉说,对于依斯米较后在2014年8月15日正式辞去SRC主席与董事职位,他是知晓的。
他说,已故的前机要秘书拿督阿兹林当时曾告知,依斯米曾提及不满聂法依沙处理SRC财政账目的方式。
对于聂法依沙仍然维持董事一职,纳吉说,这是因为他仍被需要,因为对方必须留在SRC,直至投资在海外的资金被带回来,所以没有要辞退他的建议。
纳吉:阿末胡尼斯怀恨在心 使用证人平台宣泄其怨言
纳吉相信,前第二财政部长拿督斯里阿末胡尼斯从财政部被调派至经济策划单位(EPU)后,对他怀恨在心,并且心存不满。
“我调派他至其他部门不久后,(他在)2016年就立即辞职,然后使用证人平台公开宣泄其怨言。”
阿末胡尼斯之前供证时称,纳吉不允许派员前往瑞士解决SRC资金被冻结一事,纳吉自辩时则说,阿末胡尼斯曾询问他是否应该前往瑞士解决该问题,但是对方提的不是一个正式的要求,而是一个非正式的询问。
“阿末胡尼斯告知我,他在瑞士认识一些人,也许有帮助,但我认为,他没有必要过去,而且SRC已经正在努力处理此事。”
他说,随后对方也在内阁寻求批准一笔短期贷款给SRC公司,以解决与瑞士政府之间的事宜。
“我相信他的供证含有意图,以中伤我和报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