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巴辗毙骑士撞墙案”案司机,周一被控上庭。
被告彼得保桑达南(49岁)上午被警方带到浮罗山背法庭面控。控状指他在本月7日傍晚6时30分,在新港拿督伊斯迈尔哈欣路的十字路口红绿灯处(靠近朝圣基金局),撞死16岁的学生莫哈末赛夫拉。
被告因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4(1)条文(在酒精或毒品影响的情况下驾驶导致无法控制交通工具)被提控,一旦罪成,将可被判监禁不少过3年及不超过10年,或罚款不少过8000令吉及不超过2万令吉。
被告在庭上否认有罪,法官同意被告缴付1万令吉保外,案展12月5日续审。
另外警方也以拥毒针对被告展开调查,调查工作已完成,并已提呈予副检察署,是否会提控被告,须等待副检察署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