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土著权威党筹委会宣传主任莫哈末凯鲁阿占声称以个人名义入禀联邦法院,指联邦政府在《1996年教育法令》下允许设立华小和淡小,是违反联邦宪法的做法;董教总已委任宪法律师团展开研究工作,并将于11月9日召开主要华团联席会议进行汇报,以商讨后续的具体行动。
董总与教总周二发表联合文告指出, 董教总重申,我国是一个拥有各种族群、文化、语文和宗教信仰的国家,更有以不同语文为教学媒介的各源流学校,当中的马来文学校、华文学校和淡米尔文学校从设立到发展至今已超过200年。
“这是我国多元社会的宝贵资产和优势,为国家发展与进步作出贡献。”
文告指,各源流学校在独立建国之前早已存在,其发展受到《国家宪法》保障,亦纳入教育体系和法律管辖。无论《1920年学校注册法令》,到1952年、1957年、1961年和1996年《教育法令》,都允许设立各源流学校。政府领袖也多次肯定各源流学校的贡献,各族家长有权为孩子选择就读何种源流学校。
“这些事实是不容否认及扭曲,也不容任何人或团体摧毁各源流学校,剥夺国人选择不同源流学校的权利,借此企图破坏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