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苹果日报即时报道)菲律宾长滩岛警方本月11日指出,来自台湾的20多岁女孩,因在长滩岛上穿着「一带一路」比基尼,遭多名当地乡民及外国人指控太猥亵,最后这名台女遭到长滩岛警方逮捕,最后依「拍摄猥亵照」等罪名,处以2500元菲律宾比索(约新台币1500元),该新闻事件瞬间在网路发酵,引发喧然大波。而该名女子的男友昨天(15日)向《苹果新闻网》喊冤,当下根本不知道被偷拍,事后查了当地相关的法条,全都是拍照者拍摄下流照片之行为,散布者不是我们却被警方开罚,倘若不是合法泳装,怎么会在当地店面贩售呢?
当事女子的男友向《苹果新闻网》表示,事隔第五天,14号傍晚我们总算抵达台湾,这次的事情,我们吞忍了5天,菲律宾对我们造成的重大伤害,以及带给外界的谎言,我们到这天才做出发文动作,为了就是不受到当地警察威胁及拘留,直到平安归台,与律师讨论后,我们决定将这次的实情告诉大众。
我们是10月9日星期三的下午到达长滩岛,在入住饭店后换好泳装,前往白色沙滩,一开始我的女朋友穿着朴素的白色洋装在沙滩玩水,但后来我看到当地店家贩卖一款造型比基尼,我向她提出大冒险游戏,因为她输了,我要她换穿上那套较裸露的比基尼,竟遭遇菲律宾民众偷拍。
一开始我们真的不晓得这套比基尼,在菲律宾是不合规范的,因为在我的认知而言,只要不是露点,都不算触犯法律,我心里明白,这款比基尼确实over一点,也了解各位看待这件事的立场及不好观感,但我想强调的重点是,我的女朋友当时是有贴胸贴的,所以无论如何,都不会造成曝光,另外一点,若不是合法泳装,怎么会在当地店面贩售呢?
我们对于当地居民偷拍这件事完全不知情,也以为尺度没有问题,于是在第二天,10月10日的早上穿着类似款式、不同颜色的泳装,同为第一天在当地购买的比基尼,准备去饭店泳池戏水,当时有遇到饭店人员告知我们,因为饭店内小朋友过多,可能要多加注意穿着,并且告诉我们比基尼本身是没有问题的,只是泳池小朋友过多,随后我们听了劝导,过去外面的海滩,且很快的换回正常的运动服装,去餐厅内用餐。
却在回饭店途中,被警察栏了下来,手上拿着我们被民众偷拍的照片指责,要求我们过去警局一趟,当下我们感到不知所措,也不明白我们犯下什么罪,只知道警察是以强迫的方式要求我们配合,但却说我们没有犯罪,一再强调前往警局这件事,是为了保护我们,争取我们的权利,不让我的女朋友比基尼照片外流出去,所以需要我们过去警局做笔录、了解状况,也让那些将照片发布在社群网站的人,进行删除、得到教训。
在我们答应配合后,警察告诉我们需要带着护照前往警局侦讯,于是警察陪同我们前往饭店拿护照,因在饭店楼下,有遇到饭店人员见我们在与警察对话,到达房间后,我们马上接到Lind饭店经理来电,告诉我们有任何困难,都可以协助我们,我们将事情经过叙述给他听,经理告诉我们,他先过去楼下与警察谈谈看,能否不耽误我们原订行程及旅游时间,此时我们在房间内等待消息,过了10分钟后,饭店经理告诉我们仍然要去警局一趟,他会派人员全程陪伴我们渡过难关。
我们马上搭着饭店的巴士前往警局,到了警局以后,饭店经理告诉我们,因为语言较不通,由他代替我们与警察沟通与化解,会尽全力帮助我们,请我们在外头等待,他们谈了将近20分钟后,饭店经理从侦查室走出来告诉我们,他有试着说服警察,虽然现在有些fashion就是如此,但警察不接受,认为这是一个丑闻,决定开罚单给我们,金额是2500披索,我们若缴了钱,就可以立即离开,否则要拘留我们,更是会耽误我们的行程及时间。
且不断告诉我们,这不会有任何不良纪录及报导,只是为了定义那些为淫秽的照片,以要求那些散布者删除,于是给了一个市政条例(M.O.)203 sec5的罚单,但当时罚单上没有明确的内容,我们只希望旅程顺利,不要耗太多时间在警局,于是我签了罚单,本以为没事了,但后续看到报导的时候却完全走了样,我们的事情马上在网路疯传,脸完全没有马赛克,且护照的资讯也都完整的被秀出来。
后续我们去翻了引用法条,讲的是拍照者拍摄下流照片之行为,我们都是被偷拍的,散布者也不是我们,却被要求开罚单,当地警察这样的处理方式充满瑕疵,以及报导中讲到我女友说自己在台湾常常这么穿,更是子虚乌有,她当下得知自己被偷拍,情绪控制不住,几乎是崩溃状态,根本没有与警察有任何交谈,是我不断的问警察,这边穿着规定的明确界线,但警察只告诉我:「国家没有这个规范,只是我们太over」,我当下只希望能让这趟旅途平平安安、少惹麻烦,于是立即答应签字。
此时警方拿到我们的护照,将列印护照说是报案程序,以及我女朋友没有说过的话,都在报导呈现,在这里我要指控菲律宾的报导,完完全全不属实情,恶意毁谤个人名誉,只为了增加曝光度,且菲律宾承诺我们照片不会外流及报导,却在隔天马上看见新闻。
而且我们在事情发生之后,全菲律宾人几乎都认识我们。所到之处,菲律宾人用戏谑的方式一直偷拍我们或要求合照,后面几天我们根本不敢出门,甚至到了马尼拉转机都还是如此,这根本是公审。而台湾媒体却引用翻译的方式,以及网友转传男女方的护照资料及未打马赛克之照片,造成极大的伤害,因为当地媒体诸多不实报导,希望可以协助平衡报导。
最后我为我个人行为,造成的问题郑重道歉,感到万分遗憾及懊悔,原以为是愉快的渡假,没想到会弄到如此难堪局面,实在非常抱歉,带给外界很不好的示范,我将会审思、检讨这次的过错,麻烦您们不要再怪罪女方,以及转传她的照片、个人资料,她已经承受太多的压力跟不公平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