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晋28日讯)不幸罹患肾病而洗肾的病患,若还是社险机构合格会员,可向社险申请终身赔偿!
砂人联党署理秘书长薛华东最新协助一名之前担任厨师华裔肾病患者,成功向社险索赔终身洗肾费用及终身残疾退休金时,吁请社险会员必须了解社险多样化保障的权益。
他指出,当该名肾病患者(50余岁),必须每周3次洗肾时,必须负担庞大洗肾费用,又因肾病而失去工作能力,整个家庭经济陷入困境,之前并不懂得向社险提出索赔。
薛华东声称,当本身了解该病患的处境,就协助对方查是否是社险的合格会员,所幸已多年没有工作的对方,之前担任厨师时有缴付3份1社险保费,符合索赔条例。
在他协助该病患处理索赔文件,由对方向社险提出索赔,很快就获得社险当局的赔偿,获得每次洗肾费用及失去工作能力的残疾退休金。
薛华东今日受访时说,社险当局对于不幸罹患肾病的病患会员,在第2户口中,是有提供2项福利如下:
其一是只要之前有缴付过至少12期或以上社险保费,就可申请终身洗肾费,其二是之前至少有缴付过2年以上,在索赔时达到缴付3份1社险保费,还可申请终身残疾退休金。 (必须以社险当局条例为准)。
据他所知,社险合格的会员在不幸罹患肾病,要申请终身残疾退休金,必须获得病患的主治医生证明,该病患是已失去工作能力,才能提出申请,才会有成功的几率。
他重申,社险是共有为会员开设两个户口,首个户口是会员首日上班就受保,提供职场或上下班途中,所发生的不幸意外伤亡的保障;并提供暂时失去工作能力福利、永久性失去工作能力的福利、终身照顾津贴等。
另外,社险的第2户口则是会员投保24个月(两年以上)后生效,用对在年届60岁前,由职场或非职场发生的严重意外伤亡,或因顽疾而导致失去工作能力,皆属受考虑赔偿的因素,惟必须符合当局相关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