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名华裔阿窿跑腿涉嫌非法放贷被控上庭认罪不讳,各被判罚款8000及5000令吉。
两名被告分别是同为26岁的颜瑞堂和蔡志忠(人名均译音),控状指首名被告颜瑞堂于2017年5月下午5时30分,在森美兰州淡边一间餐馆内向一名26岁男子非法放贷,抵触1951年借贷法令第5(2)条文。
在这项条文下,一旦罪成,将被判处罚款不少过25万令吉及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5年,或两者兼施。
在替代控状下,颜瑞堂被控在上述同样时间、地点协助非法借贷公司进行放贷活动,抵触1951年借贷法令第29A(a)条文。
在这项条文下罪成,可被判处监禁不超过2年,最高罚款2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面对替代控状,颜瑞堂认罪不讳,推事陈财伟(译音)宣判被告罚款8000令吉。
次名被告蔡志忠被控于2015年12月15日早上11时45分,协助非法借贷公司在森美兰州林茂高岛斯里肯东花园路旁一棵大树张贴大耳窿海报,抵触1951年借贷法令第29A(a)条文。
他在翻译员念出控状后表示认罪,被判罚款5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