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将继续作为蒙古女郎阿尔丹杜雅家属所入禀民事诉讼的其中一名答辩人。
这项发展是基于政府周三无法成功向联邦法院取得准令,以就上诉庭恢复它(政府)在此诉讼的答辩人身分的裁决,提出上诉。
以沙巴和砂拉越大法官拿督斯里黄达华为首的三司驳回政府的准令申请,理由是政府没有满足《1964年法庭司法法令》第96(a)条文的门槛,即所框定的法律问题必需是新问题。
黄达华谕令政府支付5000令吉堂费。
另两名法官是拿督阿丽扎杜和拿督娜丽妮。
若要向联邦法院提出上诉,必须先取得准令。
代表政府的高级联邦律师拿督聂苏海米在8月20日陈词时指出,4道被框定寻求联邦法院定夺的法律问题是新问题,它们关乎政府对其代理人或雇员犯下谋杀罪的替代责任。
蓝卡巴星反对这项准令申请,并表示两名特警在犯下谋杀罪之时是政府的代理,因此政府拥有替代责任。
另外,阿尔丹杜雅家属的另一名律师桑吉高乌尔告诉记者,莎阿南高庭择定这项已经聆审一部分的诉讼,在9月30日进行案件管理。
【新闻背景】
2007年6月4日,阿尔丹杜雅的父母沙里布史帝夫和阿尔丹斯瑟,以及他们的两名外孙孟坤沙凯和阿尔丹沙凯,兴讼起诉两名前特警阿兹拉和西鲁、政治分析家阿都拉萨和大马政府,索赔1亿令吉。
他们指出,阿尔丹杜雅之死令他们的精神和心理受到创伤。
不过,阿尔丹沙凯已在两年前去世,其名字已从起诉人名单剔除。
家属在诉状指出,此命案存有阴谋,并寻求赔偿包括从属利益要求(dependency claims)。
2017年8月23日,莎阿南高庭批准政府撤销这宗民事诉讼的申请,但上诉庭在去年3月14日推翻此裁决,并恢复政府作为此诉讼答辩人的身分。
阿都拉萨被控在2006年教唆阿兹拉和西鲁谋杀当时28岁的阿尔丹杜雅,他于2008年10月在高庭被判表面罪名不成立,无需出庭自辩,阿兹拉和西鲁则在2009年被判罪成。
2013年8月23日,上诉庭批准阿兹拉和西鲁的上诉,宣判他们无罪释放,但联邦法院在2015年1月13日批准控方上诉,推翻这项无罪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