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29日,86岁高龄的敦达因在地庭被控未遵守通知书,以申报其资产,其中包括数辆豪华车、公司,以及吉隆坡、雪兰莪、彭亨、森美兰、霹雳和吉打一带的房地产。
达因妻子杜潘娜伊玛(67岁)则于1月23日被控未遵守通知书,以申报其资产,其中包括Ilham大厦,以及其他数项位于吉隆坡和槟城的房地产。
他们被指抵触2009年大马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36(2)条文,罪成者最高可被判监禁5年和罚款10万令吉。
在今年8月27日,控方在地庭提出申请,以让敦达因接受精神评估,从而鉴定他是否适合受审。根据阿松大医院的医药报告,敦达因自2024年1月以来,遭遇多次中风导致脑出血。
不过,达因代表律师尼扎慕丁反对控方的申请,理由是其当事人仅是身体虚弱,无关精神问题。法官择定于10月17日裁决达因是否需接受精神检查,并在同一天聆审达因和其妻子娜伊玛寻求将涉及他们控状的宪法问题,交由高庭定夺的申请。
在今年10月17日的庭上,控方对敦达因提呈的病假证明,以及自1月以来缺席庭审的情况提出质疑。无论如何,地庭法官阿祖拉表明不希望达因缺席课题被放大,因为他已谕令豁免达因出庭。
当时,法庭择定于今年11月20日(下周三)审理控方的申请,即让被告接受精神评估,到时被告必须出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