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斯市5日讯)汶莱摩拉县事务所许可执法人员日前展开行动并向5家本地公司因违反《2021年杂项罪行法(修正案)》被罚款。
其中有家公司各被罚款汶币2千元,另1家公司被则罚款汶币1千元。
所有5家公司均被发现违反了第12(1) 条法令。
提醒企业业主和业主不要轻视违法行为,立即缴纳罚款,并清理非法倾倒垃圾场所。
不遵守规定可能会导致违法者根据《2021 年杂项罪行法(修正案)》被告上法庭,个人可能面临最高汶币3千元的罚款,公司可能面临最高汶币3万元的罚款,以及可能最高12个月的监禁,或两者兼施。
有关当局还寻求公众合作,通过该局的 WhatsApp专线提供位置详细信息和照片,以举报非法废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