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5月31日,我国有3062所微型小学,国小高达2053间、华小有626间、淡小383间。
教育部长法丽娜透过国会书面答复峇眼色海国会议员拿督伊德里斯阿末询问我国的微型小学的情况时,如是表示。
她说,3062所微型小学并不包括特殊学校、特别模式学校(Sekolah Model Khas)、原住民学校、K9 特殊模式学校和政府援助宗教学校。
“解决微型小学的方式包括混班教学、将微型小学合并、搬迁及保留。”
她说,合班的教学是将30人以下的二年级与三年级生,以及四年级与五年级学生,一起教学。
她说明,合并学校是指5公里范围内两所,或以上同类学校合并,但必须获得大多数父母或监护人书面同意。
“对于无法合并或搬迁的微型小学,例如内陆地区和岛屿上的微型小学,则会为了该区学生的教育连续性而得以保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