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运人士希山慕丁莱斯因转载社交媒体贴文,遭到警方调查,其代表律师再益马烈炮轰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利用执法单位,来维护其声誉。
他不满,希山慕丁莱斯只是在其部落格发表批评首相安华的文章,便遭到执法单位援引《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的调查。
他说,希山慕丁周四(4日)下午接到警方的通知,要求前往十五碑警局录取口供。
“警方在调查过程中,也搜查了他的房子,大约8至10名警员和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的官员搜查了他的房子,这显然是一种恐吓希山慕丁莱斯的强硬手段。”
再益马烈也是捍卫自由律师团总监。他周五(5日)发文告形容,希山慕丁莱斯被调查仿佛是一种暴行,而《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是一项压迫性的恶法。
“安华领导的希盟曾承诺废除,然而他们正在利用第233条文,来对付这名资深且受人敬仰的社运人士。”
“他曾与安华及其他希盟领袖并肩作战,以期打造更美好的马来西亚。”
他认为,希山慕丁莱斯被调查是一场闹剧,因为该文章明显并非出自于他,而是他转载了他人的文章。
“更重要的是,被调查的文章是针对首相的批评,但现在的法律是不被允许批评首相了吗?”
“过去,曾主张尊重言论自由的’改革者’首相的领导下,却发生令人震惊的事。”
他痛批,如今的安华不容他人批评,面对批评声浪只会利用执法机构,来保护其声誉。
“我们是在效仿朝鲜或中国,让国家领导人凌驾于法律吗?”
他认为,倘若安华断定该文章导致其名誉受损,则理应提起民事诉讼。
“他在法律上并不具备特殊地位,也不该凭公共资金体制来保护他的个人声誉。”
再益马烈敦促执法单位,立即停止对希山慕丁莱斯的政治动机调查,倘若政府对这次调查保持沉默,则政府也将成为共犯。
“政府应该立即做出决策,在废除《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第233条文前,暂停使用该条文,让希山慕丁莱斯成为受到该条文对付的最后一名受害者。“
“与此同时,我们将采取一切法律途径,对抗这项针对希山慕丁的非法和恶意调查。”
据悉,希山慕丁莱斯是转发前副首相敦嘉化峇峇儿子淡林嘉化于4月25日发布的贴文,而找到警方录取口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