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议决,前首相拿督斯里纳吉获得减刑,刑期从原本的12年监禁,减半至6年,即可提早于2028年8月23日获释,至于罚款从原本的2亿1000万令吉,减少1亿6000万至5000万令吉。
联邦直辖区特赦委员会周五(2月2日)发表文告指出,由第16任国家元首苏丹阿都拉领导的委员会,在1月29日召开第61次会议中,对5份特赦申请文件做出考量,当中包括拿督斯里纳吉的特赦申请。
在对看法及建议做出考量后,委员会决定批准纳吉的刑期及所需缴付的罚款减半(减50%)。
“因此,委员会同意拿督斯里纳吉的获释日期提前至2028年8月23日,罚款从2亿1000万令吉,减少至5000万令吉。”
“若没能缴付罚款,纳吉的刑期将增加1年,意味着释放日期将在2029年8月23日。”
2020年7月28日,法庭宣判纳吉挪用一马发展公司公司前子公司SRC国际4200万令吉罪名成立,背叛入狱12年,罚款2亿1000万令吉。
2022年8月23日,纳吉对此案的终极上诉失败,联邦法院驳回纳吉的上诉申请,维持高庭原判,纳吉随即被送往加影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