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快、更方便,怕激怒发妻”,是享齐人之福或人夫先斩后奏的原因之一。
伊斯兰律师组织主席拿督再努礼嘉告诉《马来西亚前锋报》,这类在未经允许下的偷婚是没有对未来后果深思熟虑的鲁莽之举,可能会引发问题,尤其是涉及家族血统的问题。
“法律和规定是为了维护各方和宗教的利益,例如血统。批准是必需的,以确保个人从未结过婚,是鳏夫,或者想要进行一夫多妻制。”
早前,该报报道,在夫妇涉及“私奔婚姻”或在国内外未经许可的情况下结婚后,已导致伊斯兰法庭在过去5年内累积了3万零279宗的结婚确认申请。有关数据还包括在确认婚姻之前已经先结婚的夫妇,无论是初婚还是一夫多妻制。
首相署(宗教事务)部长拿督莫哈末纳因表示,我国的婚姻事务受法律规范,以维护伊斯兰教法,特别是保护宗教、血统和财产。
他说,在我国,每对(穆斯林)夫妇都必须接受爱滋病病毒检测,以确保双方和未来的孩子的健康。
“所有这些测试对长期福祉至关重要。许多人选择私奔,而不考虑将来可能发生的不良后果。”
他说,如果当事人真的诚心且有资格进行一夫多妻制,那么他们可以向法院申请申请多娶一妻。
此外,如果在国外结婚,可能会导致涉及婚姻的多方面利益无法保障,从而损害宗教、血统和财产。
“在国外结婚,如果在国内未经注册,可能会对女性和出生的孩子造成不良后果。”
“妇女作为妻子的地位不被承认,她们将无法主张作为妻子的权利。孩子的身份也无法确认,导致他们无法继承和享有其他应得的权利。”
根据记录,在2017年至2022年的5年内,伊斯兰司法局(JKSM)仅受理了9471份一夫多妻制的申请。在这些申请中,柔佛最高达1989份,其次是雪兰莪(1372)和吉兰丹(1162)。
一些到国外申请多妻制的夫妇给出的理由包括不需要在伊斯兰法庭上申请多妻制的许可,因为他们担心申请将不会被批准,因为不符合多妻制的条件。
“他们不希望现有的妻子知道自己有多妻的打算。他们还认为在伊斯兰法庭上申请多妻制的程序很困难且耗时较长。”
与此同时,马来西亚伊斯兰律师协会主席端慕沙阿旺表示,公众认为涉及婚姻的法律问题很复杂,这使得他们宁可在国外结婚,比如在泰国。
“一小部分公民认为所规定的法律条款非常繁琐和麻烦。”
他补充说,政府应该与州政府合作,与邻国进行谈判,以解决各自国家的婚姻程序问题。
“可以进行谈判,并确保每对计划在国外结婚的夫妇必须遵守相关国家和他们的原籍国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