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经家长教师协会的批准,并通知家长和学生的情况下,食堂经营者可在斋戒月期间照常营业。
教育部长法丽娜表示,食堂在斋戒月期间继续营业,售卖给非穆斯林学生,并没有问题。
“为什么要关闭食堂?他们不像穆斯林那样参与斋戒”。
“他们也是马来西亚人的一部分,就让他们继续他们的活动。”她说。
他周一为彭亨州立卑国中的第11特别模式学校推展礼上,如是表示。
不过,法丽娜表示,学生事务委员会需监督学校食堂的运作,确保食堂售卖的食物是优质的营养食品,并且足够应付需求。
“食堂经营者不得售卖教育部于2017年3月15日发出的信件中,列明的禁售食品和饮料,并根据报价单的价格以合理的价格售卖食品和饮料。”
“同时,免费食物补助计划应从开学第一天开始实施。”
“如果有问题导致食物补助计划无法在第一天实施,学校则需要尽快通知县教育局和州教育局,以便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西马的食物补助费,从原本的2令吉50仙增至3令吉50仙,增幅1令吉。砂拉越、沙巴和纳闽联邦直辖区的食物补助费从3令吉增加至4令吉,以确保所提供的食物质量和数量是根据教育部提供的菜单之最低标准。”
法丽娜也要求学校通过鼓励值班教师和管理人员与食物补助计划的受惠学生一起吃饭,以促进师生的情感。
出席者包括彭亨州务大臣拿督斯里旺罗斯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