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市27日讯)汶莱环境、公园和体闲局于日前对一名涉及在甘榜玛新新邦的乱丢垃圾的人罚款汶币500元。
男子被人目击乱丢拉圾和用过的建筑材料在该处。当局根据《综犯罪法》第 30章第12(1) 条发出的罚单,并给予7天时间来结清罚款。如无法缴清罚款被控上法庭。一旦罪名成立,将处以不低于汶币1千元至不超过汶币3千元的罚款,再犯将被处以不低于汶币3千元至不超过汶币9千元的罚款或监禁不少于六个月。
该部门上周早些时候对在该地区附近乱丢垃圾的个人开出了类似的罚款。
教育部與多部門 聯辦清潔運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