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长拿督斯里韩沙再努丁说,若《国安法令》第4(5)动议成功通过,他可以在10月的国会下议院会议提呈修正案,修改涉及政治人物的第4(3)条文。
“很多人挑起我对第4(3)条文的承诺,不会有人因为政治信仰或活动在这项条文下被捕,如果大家同意这项动议,我10月就可以提呈修正案,修改第4(3)条文。”
《国安法令》第4(3)条文阐明,没有人会因政治理念或所参与的政治活动被逮捕。
他在为这项动议总结时,针对蒲种国会议员哥宾星追问,为何没有修正第4(5)条文,并要求议员先通过动议过后才修正?韩沙再努丁说,要是当时在3月份期间通过这项动议,今天就是他提呈修正案的时候。
不过他说,若这项动议通过,最快可以在10月提呈修正案。
他也说,警方在调查帮派案件尚要游说帮派内成员当证人指证帮派内巨头都花费一至两周的时间,所以时间非常有限。
此外,他在为延长警方在《国安法令》下的未审先扣权力动议总结时说,有些案件例如08党可以让警方先调查,在时机成熟后才逮捕,但是一些突发的案件难以先调查。
他说,有些案件如果带上法庭申请延扣,就会改变证据,让调查更困难。
“例如涉及帮派的案件,没有内部的人指证,我们很难逮捕大老板,我们要游说帮派内的人当证人都需要一两周时间,要信服他们及他们家人的人身安全。”
“假设已经花费了两周说服的时间,还剩下多少时间?然后在第三周向总检察署提呈报告?”
另一方面,韩沙再努丁也说,他在上任内长后查阅文件,在希盟执政期间,内阁都没表示要废除《国安法令》,当时只是同意修正,其中就是第4(3)条文。
“在我担任内长时,我重新检视政府的文件,确实如巴莪(慕尤丁)所说,没有人反对。”
他也赞成巫统硝山区会议员拿督斯里纳兹里建议,废除可用来对付政治人物的“侏罗纪”(jurassic)法令,如《刑事法典》第124(b)至(j)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