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晚上外出,留下4岁女童睡觉,不料女童被发现18楼公寓露台坠下身亡。
这宗案件是在首都文良港一座公寓发生,周六凌晨2时,警方接获投报后,到场查案。
旺莎玛珠警区主任阿沙里警监发表声明,小死者生前住在有关公寓的18楼一间单位,她被发现从露台坠下。
警方查悉,小死者母亲当时已外出,留下她一人在屋内睡觉,至于屋内其他人则在各自的房间睡觉。
小死者遗体被送入吉隆坡中央医院太平间停放与解剖。
目前,警方援引2001年儿童法令第31(1)(A)条文(儿童迫害、疏忽、遗弃)查案,罪成者可被判罚款不超过两万令吉、监禁不超过10年,或两者兼施。
警方呼吁父母,勿让幼童独自一人,否则可在上述法令下被视为疏忽。
任何人若知道此案详情,受促联络旺莎玛珠警区总部热线(0392899222)或临近警局,助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