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52岁前政治人物非礼的21岁丰收节选美佳丽案于周二开审,该名佳丽作为第一证人出庭作证时不禁潸然泪下。
她是于周二在亚庇地方法庭出庭作证,在作证过程中一度爆哭,聆审一度暂停数分钟让该佳丽冷静。
过程中,她控诉被告菲利阿蒙抚摸她的背部,令她感到震惊及不适,该名被告边摸还边说她的背部光滑、没有粉刺之类的言语。
这名佳丽当时的穿着露背装,被告第一次抚摸她的背部时,是在楼梯口处,没有其他人在旁,因为两名工作人员去了工作室。
据她表示,她是于去年5月19日与一名为爱丽丝的女士从哥打马鲁前往亚庇,大约11点抵达,被告开开着一辆黑色的车去接她;爱丽丝也交代菲利照顾她,因为有急事离开,无法陪她去拍摄。
她续说,在前往拍摄地工作室前,她去挑选服装,同时由一名为奥利维亚的工作人员替她化妆,之后在拍摄时,她不知道如何面对镜头摆姿势,因此菲利通过抚摸她的肩膀和身体来调整姿势。
她也说,工作室有5个人,其中一名摄影师看到了菲利的行为,她当时感到不适,但碍于菲利是丰收节选美会州级委员之一,担心因此冒犯菲利。
另一方面,菲利也在周二被控4项非礼丰收节选美佳丽案。
他也是前沙巴立新党领袖也是丰收节选美技术会负责人,他被控于去年6月10日非礼丰收节选美会佳丽及另一名女子,面对5条控状的他均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
首控状被指于4月17日晚间11时在亚洲城一间旅馆的会客处,非礼一名18岁的少女。
次控状指他于5月19日下午2时左右在亚洲城一间影像公司旁的楼梯间,非礼一名21岁的参赛佳丽。
第三项控状指他于同一天下午3时30分在亚洲城一间旅行社,非礼同一名受害者。
第四项控状则指他于同一天晚上9时45分从亚庇某餐厅前往一间办事处时,在一辆行驶中货卡车内非礼同一名受害者。
第五项控状则指他在同一天晚上10时左右在美罗城一间办事处,非礼同一名受害者。
上述所有控状皆指被告触犯刑事法典第354条文。在此条文下,罪成者可判入狱最高10年或罚款,或鞭笞,或其中两项刑罚。
被告有4项控状都是被控在同一天非礼21岁的参赛佳丽;另一项控状则指他非礼一名18岁的少女。
法官史蒂芬妮谢伦艾比批准以4万令吉保释金及2人保外候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