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家庭及社会部副部长拿督茜蒂再拉说,该部会研究向嘲笑残疾人士者增加至少100天至150天的社区服务。
“部门认为这是适当的建议,政府将在检讨2008年残疾人士法令时,研究这项建议。”
她说,社会普遍对残疾人士的意识低以致一再发生残疾人士被歧视的现象,包括在社交媒体的歧视。
她说,目前有关嘲弄残疾人士的行为,是依据1998年通讯和多媒体法令第 233 (1)(a)(b) 条、刑事法典第504条或1955年轻罪法令第14条文展开调查。
她说,任何歧视、藐视及讽刺残疾人士者都构成刑事犯罪,可被采取行动,政府必须保护这个群体。
她周一在国会上议院,为国家元首施政御词辩论进行部门总结时,如是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