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影视制作人邱瓈宽的恩师裴祥泉7年前过世,生前写下遗嘱将2亿台币(约2956万令吉)遗产全给爱徒邱瓈宽、杨智明等人,裴祥泉胞妹裴祥麟不满,提告遗嘱无效,法院一审认定遗嘱无效,不过随后曾志伟也跨海对裴祥麟提告,主张多年来“寄放”1425万港币(约761万令吉)在裴祥泉处,裴祥麟应代兄还钱,台北地院审理后,判曾志伟败诉,目前法院尚未提供判决理由。
曾志伟的律师目前联系不上,不知其回应,不过裴祥麟委任律师朱昭勋向《苹果新闻网》爆料,曾志伟败在证人杨智明出庭时涉嫌做伪证,称曾志伟1999、2003年曾赴台与裴祥泉结算金钱,但法官查出,曾志伟在1999年4月12日及2003年3月18日根本没有入境台湾的纪录,朱昭勋认为杨智明蓄意说谎,将在收到判决书后,向检方告发杨智明涉嫌伪证罪。
杨智明证称,曾志伟与裴祥泉熟识,曾志伟在台湾的演出酬劳等收入都会交给裴祥泉保管处理,而曾志伟居住台湾的父亲、女儿等亲友生活开销,也会由裴祥泉代曾志伟支付,1990年代后台湾电影没落,曾志伟曾飞到台湾与裴祥泉结算多年来“寄放”的金钱,1999年4月12日结算后,裴祥泉应归还曾志伟1千万港币(约534万令吉),2003年3月18日第2次结算,应还1425万港币。杨智明称,结算完成后由他草拟约据给曾志伟、裴祥泉签名,同时由他拿本票填具体金额、日期等内容后代裴祥泉签发给曾志伟。虽杨智明证词对曾志伟有利,但法院审理后,仍判曾志伟败诉。
新闻出处:苹果新闻网